文件名称:厦门市政府关于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五缘湾停车场增补)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告
文件编号:厦府〔2017〕32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省、市土地征收的有关批复文件,现决定征收湖里区禾山街道坂尚社区居委会集体土地26212.25平方米,作为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五缘湾停车场增补)项目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土地用途
征地面积(平方米)
征地单位
被征地单位
厦门市轨道交通
3
号线工程(五缘湾停车场增补)项目
交通运输用地
26212.25
湖里区人民政府
禾山街道坂尚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