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20171252号提案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福建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7-10 18:02:33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20171252号提案的答复

文件编号:闽交规函〔2017〕20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林建勋委员:

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您提出的《关于福建省在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背景下的旅游产业转型的建议》(20171252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一直以来,我省交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战略部署,积极推进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包括旅游交通在内的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十二五”期末,已顺利实现“县县通高速、镇镇通干线、村村通客车”目标,“两纵三横”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基本形成。目前,全省公路总里程达10.68万公里,基本实现全省景区覆盖;其中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约1.6万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超过5000公里,国省干线公路基本实现4A级及以上景区覆盖,更好地支撑和服务了区域旅游产业的发展。

二、我们认真吸收您的提案精神,在实现旅游景点通达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推动交通沿线服务设施的完善,推动交通运输与旅游的融合发展。一是完善公路服务区功能。在高速公路方面,在服务区中增加茶艺、游泳、优质农产品展销、红色旅游、健身等服务,同时开展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活动以促进提高水平。在普通公路方面增设了服务区、停车休息区等。二是近年来,我厅协同省旅游局,持续在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沿线,逐步完善通往重要旅游景区的指示标牌。今年将继续完善新增的26家4A级景区标志牌。三是持续推进邮轮母港建设。2016年,厦门邮轮母港接待国际邮轮79艘次,接待旅客超过20万人次,同比增长14.3%;新开通了厦门到越南、菲律宾航线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旅游部门,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持续建设“快进”“慢游”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增强旅游交通产品供给能力,努力满足群众高品质、多元化、个性化的旅游出行需求。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领导署名:黄祥谈

联系人:黄荣

联系电话:0591-87078078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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