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终止交通防暴雨应急响应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交建明电〔2017〕4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区)交通局(委),沿海各港口局,厅直各单位,武警交通第八支队一大队:
根据省防指《关于终止防暴雨应急响应的通知》(闽汛电〔2017〕93号),省防指定于6月22日18时终止防暴雨IV级应急响应。结合预案,省厅同步终止交通防暴雨IV级应急响应。
本次降雨过程时间长、范围广、量级大、强度高,所影响区域土壤含水量较高,各地交通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坚持巡查值守和监测预警,注意防范险情,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