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宁德三涧溪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中国福建  法律法规网 2016-08-26 08:15:42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宁德三涧溪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宁德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宁德三涧溪水电站正式上网电价的请示》(宁价商〔2016〕9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核定三涧溪水电站含税上网电价为:自电量上省网之日起,按0.27元/千瓦时执行;2012年3月抄见电量起,调整为0.291元/千瓦时;从2015年8月1日起,按0.311元/千瓦时执行。 福建省物价局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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