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开展“全国计量科普知识竞答”(福建赛区)活动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中国福建  法律法规网 2016-06-16 11:31:11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关于开展“全国计量科普知识竞答”(福建赛区)活动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国资委、科协、团委、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国资委、青工委、总工会,省质监局各直属单位,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校: 为普及科学知识,弘扬计量文化,增强公众法制观念与诚信意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省质监局、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科协、团省委、省总工会、东南网等部门决定联合开展以“计量科普在行动”为主题的“全国计量科普知识竞答”(福建赛区)活动(以下简称“竞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竞答”活动是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重要措施,是“全国计量科普知识竞答”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将“竞答”活动作为普及科学知识和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发动青少年、农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等社会各界广大群众自愿参加网上答题活动,但不统一组织中小学生参加。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竞答”活动采用网上答题的方式,以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计量科普知识为内容,通过网络、微信等媒体,决胜出赛区的周达人(冠军)、月达人(冠军)、年度达人(冠军),以及“全国计量科普之星”、“全国计量科普达人”。全国总决赛方案另行通知。 三、活动规则 (一)注册登录:参加人员(须年满6周岁以上,2010年5月20日前出生)登录官方网站或微信服务号“计量科普之窗”,每人只能参加一个赛区活动,请参加人员务必选择福建省分赛区入口进入(成绩优异者有机会代表福建省参加全国“竞答”活动),凭身份证号、常住地址、手机号等信息注册,凭手机号、身份证号(或其他注册内容)登录。 (二)答题闯关:“竞答”采用每关10题的闯关形式,每关至少答对8题,闯关成功。题目分别从计量科普知识库各版块中随机产生。三关全部闯关成功的选手可参与周达人、周冠军、月达人、月冠军的评选,答题成绩依据三关全部通过后的答题准确率和答题时间确定。 四、活动时间及方法 (一)竞答阶段(2016年6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参加活动人员可登录活动官网东方网(jlkp.eastday.com)、东南网(www.fjsen.com)、福建质监网(www.fjqi.gov.cn)、福建数字科技馆网站(www.fjdstm.com),也可用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计量科普之窗”或“福建科普”)实名登陆参加活动,登录成功后,按屏幕上的操作提示逐步进行。 (二)全省年度决赛(2017年1月1日-1月31日) 1.全国竞答系统关闭,开展各省年度达人竞答。每月产生的月达人有资格参加年度达人竞答,“竞答”须在15日内完成,答题为五关,每人限答三次,取最好成绩(答题时间等于五关通关时间之和,五关之间可间断),成绩前200名为省年度达人。 2.省年度达人可参加全国年度达人“竞答”活动。 (三)全国年度达人竞答阶段(2017年2月1日—2017年3月1日) 全国年度达人“竞答”须在20日内完成,答题为10关,每人限答3次,取最好成绩(答题时间等于十关通关时间之和,十关之间可间断),成绩前520名为“全国计量科普之星”,其中前100名授予“全国年度计量科普达人”称号。 (四)表彰(2017年5月20日) 根据全国竞答活动情况,选取一定数量的优秀选手和优秀组织单位参加“全国计量科普知识竞答”表彰活动。 五、其他事项 获奖结果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具体奖项设置见附件。为确保奖品顺利送达获奖者,请参赛者认真填写姓名、联系电话和详细住址。相关单位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防止个人信息泄漏。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统筹,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组织学校、企业、社区等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员积极参与“竞答”活动,着力提高活动实效。要重视活动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作用,扩大活动影响面和覆盖率。各设区市质监局,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汇总辖区“竞答”活动情况总结(包括主要做法、经验和成效),并于2017年2月15日前报省质监局计量处,主办单位将依据各单位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和成绩,评出全省优秀组织奖。 附件:“全国计量科普知识竞答”(福建省)奖项设置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总工会 2016年5月31日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