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20161269号提案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中国福建  法律法规网 2016-06-15 17:41:36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2016126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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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委员: 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您提出的《关于加紧落实洪山桥、妙峰山路和洪塘大桥扩建改建工程的建议》(第20161269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2013年国家印发的《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国道316线起点路段已进行调整,路线绕福州城区过境,不再穿越城区,城区内的现有洪山桥、妙峰山路和洪塘大桥路段,已不属新规划国道316线路线,为福州市政道路。因此,对您所提的洪山桥、妙峰山路和洪塘大桥建设事宜,宜请福州市相关部门落实。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城市人民政府是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责任主体。因此,对您所提的洪塘大桥公共交通问题,宜请福州市政府协调当地公安、市政、交通等部门解决,我厅将积极给予行业指导、帮助。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黄祥谈 联系 人:钟有涛 联系电话:0591-87078127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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