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81号建议的重新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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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善平代表: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将真姬菇(海鲜菇)列入 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及免征省内通行费的建议》(第1081号),我厅已以闽交规函〔2016〕132号文件答复。收到您“不满意”的意见后,我厅高度重视,立即再次组织研究,现重新答复如下: 为降低鲜活农产品流通成本,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国家制定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并要求各地予以认真执行。目前,真姬菇(海鲜菇)不属于国家制定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绿色通道政策执行以来,国家审计署在历次交通行业审计中,均对各省绿色通道免征通行费的具体品种和车辆配载情况等进行了严格审查,对我省的执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个别省份扩大绿色通道免征范围,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近年来,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重点逐步转移到山区,大力推进全省特别是贫困山区的高速公路网建设、完善,实现了“县县通高速”,极大地改善了山区的物资流通条件,为推进山海联动、支撑和引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于您提出的将真姬菇(海鲜菇)列入《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的建议,我们将主动对接国家有关部委,积极争取,一旦列入目录,我们将及时调整执行高速公路免费政策。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领导署名:黄祥谈 联 系 人:黄 荣 联系电话:0591-87078078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