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4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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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爱晶、徐嫩弟等代表: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支持周宁连接线公路拓改工程用地的建议》(第1743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周宁收费站K2+700-K3+100段路基工程无法实施的原因 周宁县政府为改善本县交通环境、提升门户形象、优化城市布局需求,按30米宽规划开展了城关至宁武高速公路周宁收费所公路拓宽改造。该工程需占用周宁收费所的部分用地,即大约在K2+700-K3+100段处,围墙拆除460米,占用场地面积7630平方米。由于地方政府在规划设计过程中未能与建设单位宁武公司协调沟通并做好相关报批手续,造成后续工程无法实施。 二、关于解决方案的建议 经协调,省高速公路公司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出两种解决方案。 方案一:优化调整连接线拓宽工程局部方案,此举既满足交通量需求,节约工程造价,也可减少对收费所和养护站的影响。 方案二:连接线拓改工程方案不调整,整体搬迁收费所及养护站。为保证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须先建后拆,由周宁县政府负责站点收费站和养护站。 (二)无论采用何种方案,连接线拓宽占用的高速公路用地,周宁县政府应在收费所周边进行土地置换。 为抓紧推进该工程的实施,建议周宁县政府尽快与省高速公路公司协商,并严格按照有关基建程序落实征地拆迁工作。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黄祥谈 联系人:林俊评 联系电话:0591-87077513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