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84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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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 《关于实施低保户搭乘公交车优待政策的建议》(第1843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情况如下: 代表提出推动实施低保户搭乘公交车优待政策,是一项为民便民的好事实事,是体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我厅将积极配合实施。 由于低保户的审核、认定及补助资金发放的职能部门为民政部门,建议民政部门研究论证采取发放公共交通费给予低保户补贴的可行性,我厅将积极配合财政、民政等部门研究制定低保户公共交通费补贴优待的相关政策,同时也将督促公交企业提升城市公交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高效便捷、安全舒适、经济可靠的公共交通服务。 领导署名:王兆飞 联系人:陈銄 联系电话:0591-87077601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