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省经信委转发工信部关于组织2018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经信函消费〔2018〕28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2018年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18〕165号)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规范条件公告的印染企业按照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闽经贸消费〔2013〕718号),做好规范条件公告申报工作,并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及各级经信部门审核意见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我委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人及电话:俞小春0591—8751334713665031069
邮箱:jmwqfb@fjetc.gov.cn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