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政府关于应金兴同志任职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福建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11-20 16:48:11  评论()

文件名称:南平市政府关于应金兴同志任职的通知

文件编号:南政人〔2017〕11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南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经研究决定:

应金兴同志任南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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