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漳州市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总目录的通知
文件编号:漳政综〔2017〕12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2015〕68号)、《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简化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的实施意见》(闽审改办〔2016〕36号),以及省直各业务主管部门与省审改办联合印发的各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市政府研究决定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下放(含委托)和调整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市直部门要加强对下放(含委托)事项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市直部门和市直部门派出分局保留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或其他机构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三、除经市审改办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批准外,市直部门和市直部门派出分局保留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必须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含分中心),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向市审改办反映。
附件:1.漳州市市直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总目录
2.漳州市市直部门派出分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
3.漳州市市级下放(含委托)、调整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
4.关联文件目录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