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省经信委关于省经信委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经信办〔2017〕20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处室(局)、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省经信委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一、翁玉耀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委全面工作。
二、梁伟新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正厅长级),省国防科工办主任:协助分管国防科技工业、装备工业、规划和投资、军民融合、“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中国制造2025、自贸区、平潭开放开发、闽台港澳合作和计划财务、人事、党的工作及离退休干部工作。
分管投资和规划处、国防科技工业处、装备工业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三、李长根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经信委纪检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四、郭学军副主任:协助分管企业改革与发展、中小企业、原材料工业、新型建材与散装水泥发展、办公室运行与后勤保障工作。
分管办公室、中小企业处、原材料工业处(省稀土办公室)、省发展新型建筑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省经济与信息技术中心、委后勤服务中心。
五、陈建业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分管电子信息产业、软件与服务业、生产服务业、信息化、无线监督管理及工业旅游、工业文化工作。
分管电子信息处、软件与服务业处、信息化推进处、生产服务业处、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处、无线电监督检查处、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省无线电监测站及各分站。
六、李志忠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协助分管经济运行、能源工业、消费品工业、工艺美术发展、电力执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业消防)综合协调及食品安全工作。
分管经济运行局、能源处(省电力执法办公室)、消费品工业处、省工艺美术发展促进中心。
七、兰文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分管政策法规、技术进步、减轻企业负担、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监察、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行业技术人才和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处(省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技术进步处、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省节能监察办公室)、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省经济社团服务中心、委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八、陈传芳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分管产业协调、石化工业、民企产业项目对接、工业企业去产能、经济技术协作、对口支援工作。
分管产业协调处(省民营企业对接办公室)、经济技术协作处(省政府对口支援办公室)、石化工业处(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
九、余须东副巡视员:协助分管支前、综合、信息产业工会、特色小镇建设、有关非公组织与行业协会相关工作。
分管综合处、支前工作处、信息产业工会。
十、陈居雷副巡视员:协助分管产业研究工作。
分管产业研究室、省机械科学研究院。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