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20171208号提案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福建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29 17:16:59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20171208号提案的答复

文件编号:闽交规函〔2017〕19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叶建明委员:

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您提出的《关于对降低高速公路收费的建议》(2017120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高速公路是公路交通网络的主骨架,衔接着全省重要城市群、产业集聚区及机场、港口等重要交通枢纽,对城镇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在现阶段我国经济水平下,用户付费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筹融资的基础,极大地推动了高速公路的飞速发展,从而更好地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在过去的20年,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我省高速公路跨越发展,全省高速公路网的通车里程已超过5000公里,是全国第四个实现“县县通高速”的省份。

二、我省山地、丘陵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82.4%,高速公路建设成本高,桥隧比达到50%以上,平均造价比大部分省份高。随着建设重点逐步转移到山区,项目投资成本大幅度增加,而山区高速公路车流量少,财务效益差,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省高速公路的发展。在近年来高速公路建设成本节节攀升的情况下,高速公路通行费总体收费标准仍停留在10年前的水平。目前,省高速公路公司负债沉重,且全省高速公路“十三五”期还将新增里程超过1000公里,面临着极大的建设资金压力,需要各位社会各界给予更大的理解和支持。

三、近年来,我省高速公路切实落实执行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公益性功能日益彰显。主要包括实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免征、本省冷鲜冻鲜农产品免征、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征、闽通卡车辆减征和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减征优惠等多项减免征政策,仅2016年减免征金额就达21.4亿元。为了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的公路运输物流成本,今年4月份,省政府出台了《调整高速公路通行费支持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加大了对省内货运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减免力度,提升实体经济企业的“获得感”。

当前,国家正在研究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出台后我们将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管理,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服务水平,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基础支撑和先行动力。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领导署名:黄祥谈

联系人:黄荣

联系电话:0591-87078078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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