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省经信委关于同意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改造项目并网运行的批复
文件编号:闽经信函能源〔2017〕49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三明市经信委:
你委《关于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改造项目并网运行的报告》(明经信能源〔2017〕14号)悉。现批复如下:
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改造项目利用企业现有1台总蒸吨35t/h锅炉,配套建设1台3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该项目由省经信委(原省经贸委)核准(闽经贸许可〔2012〕79号文),机组接入系统方案已经国网三明供电有限公司审查同意(明电函〔2014〕10号文)。现经三明市经信委现场核查,机组已建成并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经研究,同意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改造项目并入电网运行,机组所发电量在企业内部自行消纳。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