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质监局,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各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现将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国认实〔2016〕2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本辖区机构检验检测项目实际,自愿选择参加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工作。按照避免重复、避免增加检验检测机构不必要负担的原则,凡当年度参加并通过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项目(或参数),可以不参加省质监局组织该项目(或参数)的能力验证。 联系人:刘美官(省质监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联系电话:0591-87581051。 附件: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国认实〔2016〕22号)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