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7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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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芬芳、雷和孙、徐仲华、詹红荔代表: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贵代表联合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的建议》(第1073号),由我厅会同省农业厅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和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2010]715号)规定,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品种目录由国家制定,“整车装载”有明确的认定标准,各地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目前,贵代表所提的“冰鲜”、“冻鲜”农产品不属于“绿色通道”目录内品种。 我省高速公路认真履职,精心服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绿色通道”免费政策,从2008年到2015年底,共已免征通行费约38亿元,对降低鲜活农产品的运输周期和成本,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我省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我省山地、丘陵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82.4%,高速公路建设成本高,桥隧比达到50%以上,平均造价比大部分省份高。随着建设重点逐步转移到山区,项目投资成本大幅度增加,而山区高速公路车流量少,财务效益差,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省高速公路的发展。目前,省高速公路公司负债已超2200亿元,承担的股比每年利息缺口达20亿元,“十三五”期还将新增高速公路超过1000公里。我省高速公路面临巨大的发展压力,需要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给予更大的理解和支持。 三、我们将密切关注国家“绿色通道”品种目录的变化,及时按国家目录调整执行高速公路免费政策。目前,我省已出台了高速公路电子收费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建议此类车辆可以使用闽通卡、采用电子缴费方式,享受车辆通行费5%或2%的优惠。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领导署名:黄祥谈 联 系 人:黄 荣 联系电话:0591-87078078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