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联合信实(福州)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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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如下: 一、准予设立福建联合信实(福州)律师事务所,英文名称:FUJIAN FIDELITY(FU ZHOU)LAW FIRM。 二、该所派驻律师为:吴建光、李坚、陆月娥、许琦翔,负责人:吴建光。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第2109、2110单元。 三、该所隶属于福建省福州市司法局监督管理。 四、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 五、请按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福建省司法厅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