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关于认定四川绵竹经济开发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川府函〔2018〕10号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四川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1-07 17:47:17  评论()

文件名称:四川省政府关于认定四川绵竹经济开发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川府函〔2018〕10号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认定四川绵竹经济开发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

川府函〔2018〕10号

德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四川绵竹经济开发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请示》(德府〔2017〕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四川绵竹经济开发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名称为绵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

二、你市要切实加强园区建设和管理,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依法供地,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三、绵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要突出高新技术特色,围绕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新材料等主导产业,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集聚创新资源和人才,努力把园区建设成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引领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载体,促进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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