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安排布置2017年农机化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晋农机计便字3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晋农机计便字<2017>32号
各市农机局: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和省统计局的要求,现将2017年农机化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报表制度:按照2016年发布的农机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当年数据,市、县级财政投资数额按当地的实际情况填报。
2、数据填报:严格按照报表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数据准确、真实。
3、报表汇总:用统计直报系统进行汇总和数据处理,并以此打印上报表格。
4、数据分析:根据数据对比分析,提出前瞻性的发展思路和预测,为农机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5、时间安排:各市局于2017年12月23日前完成市一级的汇总。
6、工作要求:
(1)各市局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在统计工具、统计经费和组织协调方面给予全力支持,保证统计年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市局在正式上报农机化统计年报表前要提请会议研究讨论,最后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山西省农机局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