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太原市将对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展开全面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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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从市法制办获悉,为做好“放管服效”改革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近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效”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出台,对我市现行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全面清理。
《通知》要求全市上下从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出发,准确把握制度需求,优化再造管理流程,使各项改革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此次清理范围包括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开发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我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要求不一致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废止。
为完成好此次涉及“放管服效”改革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以秘书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市法制办和市政府办公厅共同牵头负责。对每一个规章、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由制定和实施部门提出初步清理意见,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作出继续有效或废止的决定。市法制办为此专门在政务网站首页设立了清理工作的专题板块,用于指导全市清理工作。清理工作完成后,市政府将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和继续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目录和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