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西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7-12 08:46:18  评论()

文件名称: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晋旅发办字〔2017〕13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晋旅发办字〔2017〕130号

各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截止7月7日,全省共换发电子导游证11997张,其中太原、阳泉、临汾换证比例已超过50%,但仍有部分地市换证进度较慢(详见附件)。为深入推进全省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明确换证过渡期内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保IC卡导游证与电子导游证平稳过渡

为确保我省导游顺利执业,请各市旅发委加快推进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原IC卡导游证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停止使用,过渡期内IC卡导游证与电子导游证并行使用。

二、明确“导游身份标识”的打印和发放

根据省旅发委前期对各市电子导游证打印和发放工作的统计情况,明确忻州市旅发委负责本市“导游身份标识”的打印和发放;太原、大同市旅发委负责本市“导游身份标识”的打印和发放,其中在省导游协会注册的导游由省旅发委负责打印和发放;省旅发委负责晋中、朔州、阳泉、临汾、运城、吕梁晋城、长治市“导游身份标识”的打印和发放。

三、推进电子导游证的使用

请各市积极推进辖区内电子导游证的使用。强化导游的持续培训,确保用会用好;加强对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的宣传,确保电子导游证使用顺畅;加大对游客的宣传力度,促进对导游的监督。

四、抓好旅办发〔2017〕178号文件的贯彻落实

各市旅办发按照《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7〕178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1.全省电子导游证换证比例统计表.docx

2.全省电子导游换证数量统计表.docx

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的通知》.docx

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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