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东省关于给予我省参加第31届夏季奥运会获奖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和有关单位记功奖励的通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广东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9-06 11:25:47  评论()

文件名称:[广东]广东省关于给予我省参加第31届夏季奥运会获奖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和有关单位记功奖励的通报

文件编号:粤府〔2016〕8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第31届夏季奥运会上,我省体育健儿发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顽强拼搏、超越自我,共有4人获5个项目5枚金牌,2人获2个项目2枚银牌,4人获4个项目4枚铜牌,金牌数和奖牌数均列各省(区、市)第二名,为实现体育强国梦、实现中国梦贡献了青春和力量,为我省赢得了荣誉。省人民政府决定对获奖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和有关单位给予记功奖励,具体如下:

一、给予获得跳水男子双人10米台和跳水男子单人10米台金牌的陈艾森、获得乒乓球女子团体金牌的刘诗雯、获得羽毛球男子双打金牌的傅海峰、获得田径女子20公里竞走金牌的刘虹记一等功;给予获得跳水女子单人3米板银牌的何姿、获得帆板女子RS:X级银牌的陈佩娜记二等功;给予获得射击女子10米气步枪铜牌的易思玲、获得蹦床女子个人铜牌的李丹、获得赛艇女子轻量级双人双桨铜牌的黄文仪、获得高尔夫球女子个人铜牌的冯珊珊记三等功。

二、给予所带运动员获得金牌的跳水教练凌海婵、田径教练张阜新、兵兵球教练黄海城记二等功;给予所带运动员获得银牌或铜牌的跳水教练吴国村、帆板教练林雄、射击教练付钧、蹦床教练黎少文、赛艇教练周强记三等功。

三、给予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记集体一等功。

希望受奖励的个人和集体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他们积极进取、奋勇争先的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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