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新疆]关于调整自治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调整自治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及下设的专题组、功能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黄卫担任组长,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自治区副主席马敖·赛依提哈木扎、田文,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厅厅长弯海川,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吐逊江·艾力担任副组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郑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帕尔哈提·贾拉勒、于欢、赛尔建·乌合拜、杨伊波、谢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李峪杨、菅锋,自治区党委编办主任范崇民,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文富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在各地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地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3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外以“自治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自治区审改办(自治区党委编办)主任范崇民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报送行政审批改革方面的专题综合类和重要动态类信息。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自治区发改委主任张春林担任,副组长由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吴峰、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孙建新、住房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马天宇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报送投资审批改革方面的专题综合类和重要动态类信息。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热合满江·达吾提担任,副组长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视员肖明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报送职业资格改革方面的专题综合类和重要动态类信息。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厅厅长弯海川担任,副组长由发改委副巡视员陈永明、民政厅副厅长张贞德、经信委秘书长贺晓江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报送收费清理改革方面的专题综合类和重要动态类信息。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买买提江·阿不拉担任,副组长由发改委副主任程建军、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段建国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报送商事制度改革方面的专题综合类和重要动态类信息。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帕尔哈提·贾拉勒、于欢担任,副组长由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书记安思国、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彭永、科技厅副厅长多里坤·阿吾提、教育厅副厅长张国辉、文化厅副厅长徐锐军、体育局副局长刘毅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报送教科文卫体领域改革方面的专题综合类和重要动态类信息。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研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