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成立自治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东人大  法律法规网 2016-08-25 11:10:56  评论()

文件名称:[新疆]关于成立自治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成立自治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精神,加强对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史大刚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杨伊波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和宜明 自治区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对外开放办公室主任

成 员: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阿不力米提·阿不来提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稀栋 自治区党委农办副巡视员

杜尊亚 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苏国平 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

王彦楼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明 宏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殷绍龙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宋丹阳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李东升 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

黄伟忠 自治区畜牧厅副厅长

李党会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李艳明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李广平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陈 雷 自治区扶贫办总经济师

李 轩 自治区供销社副主任

安长来 新疆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 宇 新疆银监局副局长

董文敬 新疆证监局副局长

付占胜 新疆保监局副局长

岳永生 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副行长

买买提江·达吾提 自治区团委副书记

高培香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

谷宗世 自治区残联副巡视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商务厅,办公室主任由李党会同志兼任。

201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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