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调整新疆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东人大  法律法规网 2016-05-05 11:50:01  评论()

文件名称:[新疆]关于调整新疆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件编号:新政办发〔2016〕4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调整新疆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新疆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新疆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艾尔肯·吐尼亚孜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

于 欢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小雷 自治区科技厅厅长

成 员:

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秦中春 自治区党委农办副主任

苏国平 自治区经信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厅长级)

木合甫力·艾山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高旺盛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艾新鲁 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厅长级)

凯色儿·阿不都卡的尔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宋丹阳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杨锋伟 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

孙 浩 自治区畜牧厅巡视员

李党会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唐建军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张 铭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工程师

刘劲柳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崔彩霞 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

艾力·玉山 新疆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技厅,办公室主任由张小雷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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