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成立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东人大  法律法规网 2016-10-10 11:00:36  评论()

文件名称:[新疆]关于成立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成立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黄 卫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弯海川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厅厅长、地税局局长

谢 煊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王 冰自治区党委编办副主任

程建军 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张贞德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王春播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刘长江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宣国苗 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李寿龙 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副行长

买买提江·阿不拉 自治区工商管理局局长

关 平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赵 炜 自治区地税局党组书记

周 勤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要措施,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任务、推进改革工作,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要改革事项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主任由王春播同志兼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01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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