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印发自治区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东人大  法律法规网 2016-04-28 16:05:01  评论()

文件名称:[新疆]关于印发自治区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新政发〔2016〕5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印发自治区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自治区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4月16日

自治区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精神,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自治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开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现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主动适应新常态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加快构筑自治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各级政府要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完善管理规则,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平台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坚持公共服务、资源共享。立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服务职能定位,整合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专家和场所等资源,加快推进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实现交易全流程公开透明和资源共享。

——坚持转变职能、创新监管。按照管办分离、依法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减少政府对交易活动的行政干预,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创新电子化监管手段,健全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坚持统筹推进、分类指导。搞好顶层设计,在加强统一规划指导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和地区差异,加强分类指导,逐步完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发现和查找问题,找出制度缺失和制度漏洞,规范和完善各项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有效封堵权力寻租和腐败,提高政策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整合范围和整合目标

(三)整合范围。整合自治区各级、各部门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交易平台,在统一的平台体系上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规范运行。积极有序推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民间投资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入统一平台。

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由政府推动建立,坚持公共服务职能定位,由统一的制度规则、共享的信息系统、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以及必要的场所构成,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管部门等提供综合服务。

(四)工作步骤及目标。2016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2017年6月底前,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实现连接,全区范围内形成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三、有序整合资源

(五)整合平台层级。设立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为自治区和地(州、市)两级。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具体负责自治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提出自治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执行机构设立方案(包括机构整合、人员整合、业务整合、职责职能等),在充分征求自治区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后,呈自治区党委审定。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分别负责整合建立地(州、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级人民政府不再新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设立的,应当整合为地(州、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分支机构;个别确需单独保留的,由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县域面积和公共资源交易总量等实际情况,按照便民高效原则确定,并向社会公告。法律法规要求在县级层面开展交易的公共资源,当地尚未设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原交易市场可予以保留。地、州、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方案由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研究确定。自治区要通过加强区域合作,引入竞争机制,优化平台结构等手段,在坚持依法监督前提下,探索推动交易主体跨行政区域自主选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整合信息系统。国家层面将制定出台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技术标准和数据,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集中交换和共享提供制度和技术保障。自治区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文件关于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的要求,依据国家统一标准,利用自治区政务服务云平台,全面整合全区分散的信息系统,建立全区统一、终端覆盖地(州、市)、县(市、区)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网络,实现国家、自治区、地(州、市)级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充分发挥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枢纽作用,通过连接电子交易和监管系统,整合共享市场信息和监管信息等。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