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关于同意潍坊港口岸6个新建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东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9-20 10:30:58  评论()

文件名称:山东省政府关于同意潍坊港口岸6个新建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潍坊港口岸6个新建泊位

对外启用的批复

鲁政字〔2017〕161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对潍坊港6×3万吨级新建泊位对外启用准备工作进行验收的请示》(潍政呈〔2017〕20号)收悉。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国家驻鲁口岸检查检验单位验收,位于潍坊港口岸开放范围内的中港区西作业区6#—11#6个3万吨级新建泊位,符合对外启用条件,批准其对外启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济南海关、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海事局,省公安边防总队、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19日印发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