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山东省代表团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东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8-10 11:03:15  评论()

文件名称: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山东省代表团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

山东省代表团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7〕11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将于2017年8月27日至9月8日在天津市举行。为加强我省参加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规定,省政府确定成立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山东省代表团。现将代表团领导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团长:王随莲(副省长)

副团长:卢杰(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政(省体育局局长)

刘明(省体育局巡视员)

王延奎(省体育局副局长)

徐大义(省体育局副局长)

隋拥军(省体育局副局长)

乔云萍(省体育局副局长)

秘书长:刘明(兼)

副秘书长:隋拥军(兼)

乔云萍(兼)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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