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调整山东岚山经济开发区规划位置的批复
文件编号:鲁政字〔2016〕27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山东岚山经济开发区
规划位置的批复
鲁政字〔2016〕271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岚山经济开发区迁址的请示》(日政呈〔2015〕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山东岚山经济开发区规划位置。调整后四至范围为:东至巨碑路、西至规划园区路、南至疏港大道、北至胜利路南侧,规划面积为1平方公里。
二、你市要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建设、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和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开发区用地管理和环境保护,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促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发挥开发区的产业集聚优势,做大做强临港产业,增强开发区综合竞争力,促进开发区科学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