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2016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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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积极推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省出台了《山东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组织实施方案》。2016年,全省压减产能生铁270万吨、粗钢270万吨,并上报国务院备案。近期省钢铁去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在市县政府、省国资委验收的基础上,对有关企业去产能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2016年全省钢铁行业去产能任务已经完成。根据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现予以公告。
山东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