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建立山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件编号:鲁政办字〔2016〕19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立山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6〕19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省政府决定建立山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现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总召集人:季缃绮(副省长)
召 集 人:陈先运(省民政厅厅长)
张连三(省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成员:刘炳国(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艺丁(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王少杰(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孙书恒(省编办副主任)
李平(省综治办副主任)
张瑞东(省扶贫办副主任)
杨炳平(省委农工办副主任)
董志强(省网信办副主任)
翟黎明(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开兴(省法院副院长)
宋文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潘好亮(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世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张志勇(省教育厅副厅长)
任建军(省公安厅巡视员)
冯建国(省民政厅副厅长)
迟丽华(省司法厅副厅长)
孙庆国(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夏鲁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周善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于永德(省农业厅副巡视员)
宋新强(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孙承明(省审计厅副巡视员)
李庆华(省国税局副局长)
李亚(省地税局副局长)
杨树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刘绍辉(省统计局副巡视员)
李春田(省法制办副主任)
魏丽(省总工会副主席)
谢宁(共青团山东省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任月英(省妇联巡视员)
张志超(省残联副理事长)
宋继峰(省关工委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冯建国同志兼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99号)要求,联席会议成员调整事宜由联席会议或其办公室所在部门行文公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