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东省关于同意延长临沂玉平沂河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东省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9-20 10:47:26  评论()

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同意延长临沂玉平沂河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的批复

文件编号:鲁政字〔2016〕20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延长临沂玉平沂河大桥收费站

收费期限的批复

鲁政字〔2016〕208号

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

你们《关于延长临沂玉平沂河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的请示》(鲁交财〔2016〕60号)收悉。该收费站在原批准期限到期后未能还清贷款本息,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最高收费年限,具备延长收费期限的有关条件。现批复如下:

同意延长临沂玉平沂河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5年。

望你们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技术措施,强化公路管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还款比率,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附件:经营性普通公路收费站收费期限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临沂市人民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监察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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