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同意举办2016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黄岛论坛的批复
文件编号:鲁政字〔2016〕12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举办2016东亚海洋
合作平台黄岛论坛的批复
鲁政字〔2016〕124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举办2016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黄岛论坛的请示》(青政呈〔2016〕2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市于2016年7月26日至28日在青岛举办“2016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黄岛论坛”,省政府作为主办单位。会议规模约为380人,其中外宾约70人,无外国前政要、外国记者、驻华使领馆人员出席。会议经费由财政部安排的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建设经费和青岛市黄岛区财政共同承担。论坛期间如确需举办“东亚文化艺术周”活动,应按照举办节庆有关规定另行报批。
请认真做好会议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包括与会代表资格及会议有关材料审核、按规定邀请外籍人员与会、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等;要严格按照国际会议有关规定合理编制会议预算,严格限定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从严控制经费支出;要严格按照报批的会议内容举办,切实做到以我为主、目的明确、厉行节约、讲求实效;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遇有重大或敏感问题及时请示汇报,请于会后1个月内向省政府提交会议总结并抄送省外办。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0日
抄送:省外办、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文化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贸促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