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关于设立肥城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东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7-24 10:11:21  评论()

文件名称:山东省政府关于设立肥城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肥城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鲁政字〔2017〕120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将肥城经济开发区升级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的请示》(泰政呈〔2017〕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肥城经济开发区。肥城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6.27平方公里,包括肥城市现代盐化工产业园区3.54平方公里、肥城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2.73平方公里。肥城市现代盐化工产业园区位于边院镇西部,四至范围为东至金线河,西至官庄村西,南至徐庙村北,北至北仇村北(不含王边路以北,胜利大街以西农田区域)。肥城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位于石横镇南部,分两个区块,区块一0.6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六号路,西至县界,南至七号路,北至泰聊铁路;区块二2.1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石墨路,南至县界,西至县界,北至泰临路。

二、你市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切实加强开发区的科学管理,明确肥城经济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努力把经济开发区打造成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21日印发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