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举办首届泰山国际农业机械博览会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中国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5-30 06:24:29  评论()

文件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举办首届泰山国际农业机械博览会的批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举办首届泰山国际

农业机械博览会的批复

鲁政办字〔2017〕82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举办泰山国际农业机械博览会的请示》(泰政呈〔2017〕15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于2017年8月26—28日在泰安市举办首届泰山国际农业机械博览会。该博览会由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泰安市政府共同主办,所需活动经费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

二、请认真做好博览会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按规定履行邀请有关领导人出席活动的相关报批手续,认真做好展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和安全防范等工作。博览会结束后1个月内,将活动内容、规模、成果、费用总额和支出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情况,报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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