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东省关于同意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东省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1-06 14:05:20  评论()

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同意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文件编号:鲁政字〔2016〕29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

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16〕293号

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

你们《关于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16〕7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设置匝道收费站9处:盐窝、利津北、滨州东、滨城北、滨州西、惠民、惠民西、济阳东、济北开发区。收费期限25年。

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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