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经营储煤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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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
经营储煤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煤经运〔2016〕71号
各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全省煤炭经营储煤场地的监督管理,防治煤炭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山东省实施〈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细则》(鲁煤经运〔2015〕9号)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山东省煤炭经营储煤场地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实施。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9月7日
(2016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