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同意举办2016中国智能制造会议暨中德中小企业合作交流会的批复
文件编号:鲁政字〔2016〕24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举办2016中国智能制造会议
暨中德中小企业合作交流会的批复
鲁政字〔2016〕244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举办2016中国智能制造会议暨中德中小企业合作交流会的请示》(济政呈〔2016〕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与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全国智能机器人创新联盟于2016年11月9日至11日在济南市举办“2016中国智能制造会议暨中德中小企业合作交流会”。会议规模约为370人,其中外宾34人,无外国政府正部长及以上官员或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出席会议。会议经费预算控制在200万元以内,由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承担。
二、请认真做好会议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按规定审核与会代表资格及会议有关材料,邀请外籍人员与会,做好相关应急预案;要严格按照国际会议有关规定合理编制会议预算,严格限定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从严控制经费支出;要严格按照报批的会议内容举办,切实做到以我为主、目的明确、厉行节约、讲求实效;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遇有重大或敏感问题及时请示汇报。请于会后1个月内向省政府提交会议总结并抄送省外办。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外办、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