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东省关于调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规划位置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东省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6-22 10:21:13  评论()

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调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规划位置的批复

文件编号:鲁政字〔2016〕13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规划位置的批复

鲁政字〔2016〕138号

滨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移址的请示》(滨政呈〔2016〕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规划位置。调整后的开发区由3部分组成,规划总面积12.97平方公里。其中,区块一面积6.8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滨港三路,南至黄河故道,西至滨港十一路,北至北海大街;区块二面积4.1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东港七路,南至北海大街,西至东港六路,北至纬二十九路;区块三面积1.9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东港七路,南至郝家沟,西至北海新材料公路,北至北海大街。

二、你市要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建设、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和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开发区用地管理和环境保护,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促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发挥开发区的产业集聚优势,增强开发区综合竞争力,促进开发区科学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0日

抄送: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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