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举办全省高级评茶员培训班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8-14 08:53:18  评论()

文件名称: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举办全省高级评茶员培训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浙供合发〔2018〕5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市、区)供销社

为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茶产业转型,提高茶行业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高级评茶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茶叶加工技术,茶叶采摘技术,茶叶选购与鉴别方法,茶叶评审方法,茶文化,茶事服务礼仪等。

二、培训时间、地点

9月10日至9月14日,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共计5天。

三、培训对象

参训人员要求年龄60岁以下,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中的一项:

(一)初中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专业评茶工作不低于4年。

(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专业评茶工作不低于2年。

(三)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四、报名方式与流程

(一)报名方式

根据省农民培训工作要求,此次培训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nmdx.zafu.edu.cn/nmdx/website/index.php,或在百度中搜索浙江农民大学。

(二)报名流程

1.索要账号密码。报名单位需向所在县负责农民培训的机构申请浙江农民大学学员信息管理系统账户名及密码(详见附件1)。

2.登录报名。输入报名网址,进入网站页面后,在快速通道一栏,根据设定好的账户名和密码登录学员信息管理系统,在系统中填写报名学员基本信息,提交报名。

3.名单审核。学员全部报名后,须及时通知当地农办进入县农培管理员账户,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9月5日停止审核与报名)。审核通过的学员,系统将名单自动汇总至培训单位处,方能参加培训。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名单,请及时通知学员本人不能参加培训。审核通过的名单不得更改或调整实际参训人员。

系统操作问题联络人:蔡林菲(18806509335)。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将采取政策解读、专家授课、实操演练、现场考察、交流研讨、鉴定考试等方式进行。参训人员经考试考核合格,可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印发的高级评茶员职业资格证书。

(二)本次培训列入浙江省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级培训项目,由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主办,不对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三)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此培训。学员信息实时录入浙江农民大学学员管理信息系统,符合条件的学员每年只能参加一次省级农村实用人才或新型职业农民高级培训项目。

(四)请各市供销社按照培训指标做好参训人员的组织工作,参训人员在报到时需提交三张二寸红底证件照、两份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供销合作社行业特有工种专业技术认证申请表》。

(五)请通过审核的参训人员于9月10日上午11点前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北门浙江供销培训中心一楼报到。(杭州下沙高教东区学源街229号,酒店电话:0571-86598600)。联系人:陈希莹,徐玉兰,联系电话:13588125425,15381035668,电子邮箱:123552271@qq.com

附件:1.各市高级评茶员培训指标.docx

2.供销合作社行业特有工种专业技术认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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