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50号提案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7-16 14:41:29  评论()

文件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50号提案的答复

文件编号:浙交提〔2018〕6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张颖洁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50号提案《关于将通景联景公路纳入两山大通道建设的建议》收悉。结合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我厅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四大建设和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把通景联景公路作为我省大花园建设、创建万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和和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浙西南地区特别是丽水市的交通运输发展,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计划安排、项目资金补助上给予倾斜支持。

目前,丽水市的景宁、庆元、松阳三县所享受的交通建设项目补助标准处于全省最高标准,其他县(市、区)的补助标准也高于我省其他一般地区。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支持丽水市交通运输发展,积极做好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公路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姚康

联系电话:0571-87813814,传真:0571-87809478

邮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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