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绍2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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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提
〔
2018〕85号
吕远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建议》(绍
23号)收悉。经会商省农办,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中央
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明确培育对象、健全培育制度、完善培育机制、创新培育模式为重点,扎实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2012年,原农业部部署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我省富阳、江山、云和3个县(市、区)列为首批部级试点。2014年以来,中央每年投入2000多万元,在我省湖州及相关县(市、区)开展部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省级从“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专项资金中列支,每年投入近3000万元,在全省全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目前全省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10.9万人,
成为乡村振兴战略一支不可或缺的有生力量。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培育对象。
制定
“十三五”规划,明确到2020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达到15万人以上,并每年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调研摸底,组织各县(市、区)对
农业龙头企业
主、
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
、
家庭农场
主、
种养大户
等
农业经营主体
进行调查统计,掌握全省
经营主体
的种类和数量、区域分布、产业规模、学历结构等信息,以这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实现培训项目与培育对象的对接。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创客、女经纪人、农民企业家等高层次新型职业农民
,开展示范性培训,实现示范引领。
(二)健全培育制度。
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实施细则》《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大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教材规划》《农民田间学校建设规范》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
2018-2022年)》等多个文件,并指导65个县(市、区)以政府名义出台认定管理办法,为顺利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完善培育机制。
健全完善
“一主多元”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统筹利用农民大学、农广校、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各类公益性培训资源,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打造了“云和师傅”“丽水农师”“台州师傅”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品牌。以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依托,推进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建设,目前已建成实训基地170个,农民田间学校224个,为农民提供就近就地学习、教学观摩、实习实践和创业孵化场所,推动农民培训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有效整合全省涉农相关职业院校、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研究机构等40家单位的优质资源,于2016年牵头成立了浙江省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搭建了更广阔的平台。
(四)创新培育模式。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现场实训相结合,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
一是
创新
“理论教学+导师指导+基地实践”的培训模式。充分发挥实训基地和田间学校的作用,将农业生产实践教育与农时季节紧密结合起来,使农民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生产实践,促进学用结合。特别是新型职业农民高级研修班,围绕作物整个生长周期,以导师制的形式开展小班化教学。主要体现“全过程,延伸产业链”、“师带徒,传授关键技术”、“重外训,拓宽发展理念”、“常研讨,解决实际问题”、“互抱团,组建产业联盟”等特点,大大提升产业发展,提高了经济效益。
二是
探索
“互联网+”培训模式。充分利用“农业科教云平台”以及省农业厅与电信公司联合推进的“农技通”平台,为农民提供农业政策、生产技术、农业资讯等服务,成为农技人员与农民、农民与产业间高效便捷的信息化桥梁。
三、具体建议答复
(一)关于
“制定规划,稳步实施”。
根据
“十三五”规划,全省到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达到15万人以上,全省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12万人。每年组织各县(市、区)对
农业龙头企业
、
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
、
家庭农场
主、
种养大户
等
农业经营主体
进行调查统计,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以这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同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创客等高层次新型职业农民开展示范性培训,实现示范引领带动。
(二)关于
“出台政策,健全机制”。
研究建立以教育培训、职业认证、定向扶持等相结合的职业农民制度体系;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吸收新型职业农民就业,支持职业农民举办家庭农场或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在资金扶持、项目安排、技术示范等方面向职业农民倾斜,并鼓励职业农民参与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探索建立职业农民信用机制,对不同等级的职业农民给予相应的政策和不同的授信额度,大力扶持职业农民创业。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培育条件能力建设。
积极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建设,
2018-2020年,新建300个田间学校,为农民培训提供教学观摩、实习实践和创业孵化场所;打造一支首席培训师和创业导师队伍,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
(二)提升培育对象。
在对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具有一定经验的
“老农”作为培育对象的基础上,把重点培育对象转移到胸怀乡愁、想返乡创业的“新农”和有学历、有知识、能创新的“知农”上来,如农创客、现代青年农场主等。省本级重点抓好“新农”和“知农”的培养,鼓励支持农创客、现代青年农场主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如现代农业经营领军人才提升班。
(三)强化跟踪服务。
组织行业单位专家和技术指导员,在关键季节、重要农时,按照产业需求,采取进村入户、联户结对、送教上门、田间办班等方式,开展技术实践指导,使他们真正把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有效地运用到农业生产中,做到学以致用。组织各行业专家、技术指导员开展各种技术入户服务。在新型职业农民中选取若干名,做好后续的跟踪、监测、服务,分析解决他们在就业、创业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农业厅科教处薛惠明,联系电话:
0571-86757712。
浙江省农业厅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