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丽44号建议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7-12 09:59:03  评论()

文件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丽44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浙交建〔2018〕10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雷一坤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关于要求支持云和紧水滩水库建跨库大桥的建议》(丽44号)收悉。结合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我厅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淳安等26县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云和县的交通运输发展,对云和县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计划安排和资金补助上给予大力支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紧水滩水库建跨库大桥,为地方交通建设项目,事权责任主体为地方人民政府。建议云和县加强与水利等相关部门沟通,进一步深化方案研究,统筹谋划项目建设事宜。我厅将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和帮服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公路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姚康

联系电话:0571-87813814,传真:0571-87809478

邮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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