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丽22号建议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7-11 11:25:49  评论()

文件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丽22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浙交建〔2018〕9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雷文彬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关于浙西南生态旅游带4A及以上景区的通景联景公路纳入省交通规划建设的建议》(丽22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四大建设和促进交通旅游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浙西南地区特别是丽水市的交通运输发展,将通景公路建设作为大花园建设的重点,在规划、计划和资金补助上给予倾斜和支持。

近年来,我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四大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以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和打造美丽经济交通走廊为重点,加快4A以上景区通景公路建设,积极支持浙西南生态旅游,进一步完善了浙西南山区交通网络。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优化完善浙西南地区的交通网络,支持浙西南地区发挥生态资源优势,打造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畅途。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公路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姚康

联系电话:0571-87813814,传真:0571-87809478

邮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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