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温37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浙交建〔2018〕8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朱福财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温37号《关于要求将文成至青田高速公路列入浙江省重大交通建设项目规划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温州市交通发展,龙丽温高速文成至瑞安段、文成至泰顺段均已开工建设,力争十三五期建成通车;龙丽温高速景宁至文成段工可已批复,力争年内节点开工,2021年建成通车。上述项目的相继建成将大大改善温州西部地区的交通现状,促进沿线区域经济发展。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文成至青田高速公路,未纳入我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目前正在开展的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主要是对五年规划执行情况的综合评估,仅可能涉及个别项目调整。因此,目前将文成至青田高速公路纳入十三五中期调整项目的条件尚不成熟。我厅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交通需求、资金能力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在全省高速公路中长期规划中统筹考虑。
感谢代表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处周瀛
联系电话:0571-87808902
传真:0571-87819497邮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