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授予温州市辖区政府部分定价权限的通告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6-25 13:05:59  评论()

文件名称: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授予温州市辖区政府部分定价权限的通告

文件编号:8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ZJSP42-2018-0031

浙价法〔2018〕86号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授予温州市辖区人民政府部分定价权限的通告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价法〔2018〕2号),经研究,决定授予温州市辖区人民政府部分定价权限,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授予温州市辖区人民政府部分定价权限的通告》(浙价法〔2016〕1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浙江省物价局

2018年6月13日

附件:

附件:授权温州市辖区人民政府定价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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