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物价局 宁波市政府关于调整宁波市北仑区境内高速公路客车通行费收费方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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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宁波市北仑区境内高速公路客车通行费收费方式的复函》(浙政办函〔2018〕13号),调整宁波市北仑区境内高速公路客车通行费收费方式,即在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丁家山、小港收费站,甬台温北仑(大碶)收费站和穿好高速灵峰、霞浦、柴桥、郭巨、穿山等8个收费站之间路段,对使用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ETC)的客车免收通行费。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车辆范围
安装并使用有效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ETC)的客车。
二、实施路段和收费站
仅行驶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丁家山至小港段、穿好高速公路、甬台温高速公路大碶枢纽至北仑(大碶)收费站段且未途经其它路段,即车辆进出高速公路均在8个收费站内且未途经其它路段。具体收费站为: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丁家山、小港收费站,甬台温北仑(大碶)收费站和穿好高速灵峰、霞浦、柴桥、郭巨、穿山收费站。
三、实施时间
从2018年5月2日零时起实施,期限暂定2年。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物价局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