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北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函
文件编号:浙交函〔2018〕2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省交通集团公司: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金丽温高速公路设置丽水北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浙政办函〔2017〕100号)精神,现就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北收费站有关收费事宜函告如下:
一、同意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北收费站自2018年1月23日起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2、3、4。
二、请你公司抓紧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复函要求,做好向社会公告开通时间、收费标准、收费单位等信息的工作,切实维护交通秩序和收费秩序,确保运营安全、平稳、有序。
附件:1.金丽温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标准表
2.金丽温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表
3.金丽温高速公路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收费标准表
4.金丽温高速公路里程表和客车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明细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物价局
2018年1月18日
(联系人:王晓菲,联系电话:0571-87820221)